请问你在哪里?我在加拿大多伦多,曾经有朋友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后来我们上网查找了一些关于租房子的条文规定,房东向房客收取押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房东只可以收取第一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而不能收押金。
房子既然要作为出租的投资,那就是要自己承担磨损耗费的费用的,房租作为出租的收入已经是包括了这些每个月的耗费。所以这样的额外charge真的不合理.除非房客很恶意的损害另当别论.
建议你打电话找当地的房屋出租管理协会(具体名称我不记得,但是都是保护房客利益为主的),他们会出面你和你房东的这些事情,你要保留好这些字句,并必要的留好照片,他们也许会派人来看,帮助你.并且都是免费的.
祝你好运.
不明白就要努力去找,去咨询,不能不知道就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