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行人被車撞時通常需要先找行人自己的汽車保險公司(如果您有名下的汽車保單或被列為家屬)。
這與台灣的理賠邏輯不同。加拿大(尤其是安大略省等地區)實行「無過失保險制度」(No-Fault Insurance),這意味著無論是誰的錯,您的醫療與康復費用應優先由您自己的保單支付。
以下是不同情況下的索賠順序:
1. 您自己(或家屬)有汽車保險
優先聯繫: 即使您當時是走路被撞,您仍應聯繫自己的汽車保險公司申請「意外福利」(Statutory Accident Benefits, SABS)。
保障內容: 包括醫療、復健費用、收入損失補償及看護費用等。
保費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理賠,通常不會影響您未來的汽車保險費率。
2. 您名下沒有任何汽車保險
聯繫對方的保險: 如果您和同住家人都沒有車險,則由撞人的司機所屬的保險公司支付您的意外福利。
多車連環撞: 若涉及多輛車,通常向撞擊您的那一輛車索賠。
3. 肇事逃逸或對方無保險,且您也沒保險
政府補償基金: 您可以向政府設立的「汽車意外賠償基金」(如安省的 MVACF 或阿爾伯塔省的 MVAC)申請理賠,最高賠償上限通常為 20 萬加幣。
MacGillivray Injury & Insuranc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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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律訴訟(侵權索賠 Tort Claim)
除了上述的「意外福利」外,若對方有過失且您的傷勢達到法定門檻(例如永久性損害),您可以透過律師向對方司機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 (Pain and Suffering) 或超額的經濟損失。
處理流程建議
報警並就醫: 確保有警察報告和醫療記錄。
時效注意: 通常需在事故後 7 天內通知保險公司,並在 30 天內提交申請表。
諮詢律師: 加拿大的車禍理賠法律複雜,建議諮詢專精人身傷害 (Personal Injury) 的律師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