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律師是一個營利事業,沒有道理去做所謂的賠本生意,您的案件其實是屬於高風險案件,所以做contingency,有一定的風險,這是為何你找不到律師願意接這個案件,同時因為你的目的非所謂的公平正義,你的目的應是賺錢,同樣的,當律師有選擇時,寧可去做一些有利潤的案件,當然不會願意而去與你對賭,萬一做了白工,或是你中途學到知識與戰術之後抽腿走人,對方真虧,不是嗎 !

同時45% 其實還不是最高的,同時也不是最終的價格,因為最終除了利潤的 45%,不要忘記還有其他額外的手續費與其他雜支,所以最終你能拿到 50% 已是上上之選,總之,你這個案件過去你已經來問過,現在換個馬甲再來問,可見你的心中專注的是啥 ! 所以要保險但是賺得少,還是冒險 all in,但是賭贏了,全拿,這個決定不是老貓可以告訴您的。畢竟,萬一老貓錯了,您不會有好話,不是嗎 ? 

當然人的天性就是驅利避凶,您要錢,不是罪,只是要賭就得有賭品,所以要不是就是下重本來賭,(找律師) 反正賺多少是多少,如果不想下重本 (DIY),想要空手套狼,也行,但是就是得有足強的心態來面對後果,如果最終輸了也只能慘笑以對。總之,如果像用這個論壇,免費,但是又大碗,也行。就是事後不要來拆台或是罵人,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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