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為雙方的差價並不高,老貓會建議您接受對方的報價,你的重點是處理事情,而不是引發一場戰爭。(法律問題,正要的是將問題解決而不是製造事端),特別是,你不能因為這是出租房而用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來處理。 $500 刀真的是一筆小錢,同時,往好處想,用對方的方案,你只要出錢,一切施工與監工都是對方的事,同時如果將來工程做不到位,或是施工中發生任何問題,你就有強烈的話語權,何樂而不為?
(B) 你是屋主,你的住客造成庭院中的問題,是你的責任去清理,您提到,"其实他一月前与我说起时我已给租客说了,后者也答应了但一直没做",所以這是你的責任來確認你的租客會完成清理的工作,如果對方沒有做,或是沒有做到位,你需要自己動手清理,或是僱人來處理,然後要求房客買單,講白了,如果這是發生在你家旁,鄰居的院子中一堆修剪的棕榈树叶,还有一些果实,有些腐烂的未及时清理,造成異味,同時後院中充斥狗糞,但是許久未清理,你是會欣然接受還是火冒三丈?
做人,要懂得換為思考,這位房主的態度與處理方式,講白了,是相當的合理,當人家無法與您正常溝通時,(你又不住在那裏,同時你的租客大概也是一群爛人),除了經由用法律的手段來處理,你說,對方能幹啥?
您說,讨厌老印的霸道。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您的作為與思考方式才是造成這起衝突的起源,沒有錯,這是出租房,你不想花太多時間與金錢打理,但是對於您的印度鄰居,這是他的家,他不用心來維護,他能做甚麼? 所以,好好把這兩個問題處理好,還給人家一個乾淨整齊的居住環境,這是你必須做的也是你唯一應該做的。 言盡於此。 送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