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买房后的title问题。

两个月前我在外州买了个房,是老人去世后经过probate 之后子女卖的。我直接找的卖方的real estate agent。也经过title公司过的户。
前两周title公司的一个人给我发了封鸡毛邮件,说“你的deed有问题。你只买了xxx街某号,但是underwriter 当时没仔细看就把probate estate 里的property直接 copy & paste到你的deed里面。但其中里面包括一块地,在yyyy街。你也看的出来和你的房子根本不在一起。现在人家要卖那块地发现地在你的名下。你可不可以马上做个quit claim“. 我也没多想,就说可以,马上。然后还特意请了假在家里打印后上银行去做了公证。但是她说我做的公证不行,必须要有证人的签字。我说银行当时一共就两个人,还包括公证人。我说那我过几天再去办吧。
过了大概一周,这个人又发过来邮件,说你要是不办,那卖方就要请律师了啊,take legal actions against you. 到时你得自己聘请律师,自己出你的律师费用。语气十分不客气。其实我当时已经定好的appointment,去银行办公证, 我们这个银行非常忙。办好后她又追问,办没办办没办。我告诉她办了,但是我对她的邮件感到十分不愉快。根本不是我的问题,我完全是帮他们一个忙,还要被他们这么威胁。马上她就回复了,说的确不是你的错,但是我只是在你和underwriter之间传话,提醒你。语气依然十分强硬。

她这样一说我倒想到即使underwriter写错了,是不是title公司该负这个责任呢,毕竟所有的文件都是他们出的。我在工作中遇到过好几位这样的美国妇女,明明是自己的错,还特别理直气壮。我在想在把这个quit claim 寄回去之前,我是不是真的该找个律师帮我看一眼这个文件呢?如果我请律师,是不是可以要求title公司出律师费,毕竟如果他们没搞错,我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多谢了先。

P.S. 这块地的价值大约是我买的房子的价格的1.5倍。我没有任何企图和打算占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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