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您地情況應該諮詢專業的律師,因為涉及子女監護權的離婚案件往往可以非常的"低劣",然而在父母雙方用"子女監護權"當做傷害對方的武器時,真正受傷的往往是子女本身。
如何有可能,應該視雙方的經濟狀況,考慮使用"聯合監護權"
因為這樣,子女不會因為只有單親父母而失去了一個正常成長的空間,因為不論父代母職或是相反的角色互換,對子女的人格成長都有壞處,如果您一味沉醉於"非常无助和伤心中",真正受害的是您子女將來人格的發展,其實當務之急,您應該考律如何照顧您自己的生活,只有您自己在經濟上站穩了,您才能考慮下一步,否則一切都是白說。
最後,通訊家庭法庭的法官對子女監護權認定的標準是考量父母雙方何者能提供較優良的輔養環境,您先生的外遇紀錄,其實可以用來證明他本人"道德"低落,對子女將來人格的發展會有負面的影響,所以您的想法不見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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