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个要求和对方无关。
第二,对方赔给你的钱里面,包括你的医疗费,假设你车祸后骨头断了打石膏,医疗费5000元,你付了1000元deductible、copay,你的医保公司Kaiser付了4000元。假设对方保险陪了你5000元,那么因为你要把4000元给Kaiser,你只能留1000元。
这个叫做third party claim。就是在甲乙双方车祸赔偿中,Kaiser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费,他们也要分一部分赔偿。
Kaiser作为一个医院、医保公司,把third party claim 的讨还工作,外包给了Rawlings Company.
现在他们告诉你,Kaiser要找你讨这个third party claim的债了。但是,他们不能告诉你(包括你的配偶,或者你的律师)你欠了多少钱,因为需要你签HIPPAA authorization,因为和讨债过程中可能有必要和你的配偶或者律师打交道,你不签authorization,他们无法进行讨债。另外,信里告诉你,讨债过程和你去看病无关,Kaiser还是会对你一视同仁。
如果你不签这个authorization,暂时没事,但是最后他们没办法可能会起诉你,最坏结果就是你要赔医疗费外加律师费。你自己看看医疗费有多少要给Kaiser,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