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律师是一个大律所的某group(class action和大公司和政府项目)leader,为了保护自己他甚至提交了前省总检查官的宣誓书因为其中有他们私交二十多年的证据(其实这份宣誓书和我的案子根本无关,但庭审官在我反对的情况下接了)。庭审官在看到这个宣誓书后很明显地包庇了前律师(甚至在判决书中硬说这是我前律师upright的证据,但宣誓书里除了两人间的交往根本没提到那律师的职业操守),但是还是不得不让律师退了一部分的钱给我。
我知道和律师打官司很难,要让一个律师把已经吞下的钱再拿出来更难。本来想写下来的(但绝不会贴在这儿)。既然你挑了我以前发的贴之中的一部分(倒是和我前律师的做法一致,我在庭上也说了,这种做法涉嫌故意误导法庭),建议你也引用一下我其他的贴子。那时的我和坏律师打官司压力特别特别大(一个良民,以前从未上庭),他在法庭编造了我很多谣言,庭审官又对我很严厉,很多很多事都是我的人生第一次,有时真有要崩溃的感觉,老猫当时的做法真的让我对这坛PTSD。现在有勇气来这里发帖也是因为赢了官司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