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法律一般是用什么比拟画出来的, 是天平。
天平的两端应该是罪行和惩罚。
对罪行惩罚过轻, 法律就被轻视。
对罪行惩罚过重, 大众会战战兢兢, 社会就没有生机。
过去的历史上对罪行惩罚普遍过重, 比如凌迟, 斩九族。主要是为了吓唬民众和官员。适应封建统治需要。
就本案来说, 楼主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中产或富人, 已经赢得了官司, 虽然丢失一些钱财, 再去反过来诉讼那个穷人, 在天平上可能就有点重了。
美国的法律和律师确实有自身的问题, 但是社会的基础是建立在平等的意识上的, 而且不管穷富, 生活都过得去。如果富人能够很容易诉讼穷人, 穷人会反抗, 会起义的。我知道楼主是受了冤屈, 但是如果楼主所建议的法律成文后, 必会给某些不良富人制造机会而对某些弱势穷人造成巨大压力。
本人的粗浅想法, 请轻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