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3-2004 连续一年的检测,结果就是原先的 owner 把业务停了,随后环境局也停了监测,然后工厂卖了,换了一个 owner,还是原先的业务,但没有报告给环境局。奇怪的是环境局后来发现了,居然什么也没做,监测也没有。
后来是 2009 年,很多市政府的管理人员来这里临时替班,他们受不了污染,报告给环境局,环境局派出了 enforcement officer,把沥青厂告上法庭,判了罚款。
再然后是 2018 年,因为我们的投诉次数达到了报告给 enforcement office 处理的要求,他们发现工厂三倍排放苯并芘,也是上法庭罚款。
可是沥青厂是一直被允许营业的。我们继续投诉,环境局不再派出 enforcement office,我们问为什么环境局没人来现场处理问题,也不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