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4岁不到, 看来在争取抚养权方面确实对女方有利些.
其实两人都不坏,为人处事虽然风格不同,但在朋友中口碑都还不错. 只是在金钱这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上,女方显得有些贪婪.女方不愿意通过中国方面解决离婚问题.或者说协议接受男方觉得比较公平的支付.
"反正在美国上了法庭就是老娘比你牛...."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朋友觉得辛苦赚钱去满足女方的要求,很不甘心,连回国的心思都有了.
Very appreciate your in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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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st interest of child
-纯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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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05 postreply
14: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