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回复!完全同意你的每个字!

其实在他卖房之前我还觉得有一线生机,至少我赢了他拒付我就放lien, 后来了解到有lien的房子也可以交易没有影响,然后到现在看到他正式卖房了,我也就彻底放弃能拿到任何钱了。

我反对他的点,每一点都有lease agreement,move in condition form和照片作为证据或理由。我咨询的律师也跟我go over了他克扣的每一条。可是他就是认为自己是对的,比如说30天内必须退押金,PM发了itemized list要退**,后来我们提出异议,他就让PM完全一分都不给我们。

就像您分析的,现在就算我赢了,他人去楼空,我也完全collect不了。只能说姜还是老的辣,这也是自己在成为老姜的路上的必修课吧。只是朗朗乾坤,我希望恶人有恶报。

谢谢您的良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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