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年和现在就是在争论堕胎权受不受宪法保护。

教育,卫生和婚姻问题,一向是州政府管理。州政府可以强制公立教育,禁止黑白通婚,卫生上禁止堕胎,联邦政府以前都是不管的。60-70年代,在民权运动的影响下,最高法院认定了很多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权利受宪法保护。比如婚姻权(黑白通婚,犯人结婚),性生活权(同性恋不犯法),父母对孩子的权利(有权利不送公校)等等。理由是这些权利在宪法制定的时候就被公民享受,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这些权利属于宪法中life liberty and property的定义。在这个大氛围下,1973年Roe v Wade认为妇女堕胎权利是受保护的liberty。

现在,保守的最高法院认为,在宪法制定的时候(1789-1865)妇女并不享受堕胎权,所以从历史意义上,堕胎权不是life liberty and property受宪法保护。那么现在联邦法院不保护堕胎权,那么堕胎就和吸大麻抽烟一样,各州随便管理,禁止也可以,保护也可以。

接下来会怎么样?各州政治都会被这个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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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解释!! 学习了!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5/2022 postreply 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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