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例外的情况, 另有处理。我有认识人是绿卡持有者,与中国做生意, 不管是公司派出去的,还是自己的公司,

自己派自己,每年大多数时间在中国生活和工作,都得到每年不超过180天境外生活的豁免。一位从90年代初开始就在中国, 每年回美国与家庭团聚一月左右,有豁免。这位是自己的公司,需要他在中国工作。另一位太太是挪威人的故事,没有美国身份,最近开始领取SS benefits, 他的故事前面讲过了。还有一位绿卡人在上海工作20几年,最近退休回到美国。不知道这些人依据的是哪个法律条款,但是事实。想必并不是每一个法律条款都众人皆知吧。相信对特例有特别规定。我Google了关于外籍,无美国身份,居住美国以外的美籍或绿卡人的配偶领取social security的规定。这项规定中,只有居住在古巴和朝鲜是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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