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讨论一个相邻权的问题。

一个20年的房子A,用地下水。但是水井和一部分车道在邻居的地上。历史上这两家房子是一家人内部的,所以没分那么清楚。现在这个房子已经转过两次手了。

这个水井和车道没有documented easement.

那么邻居有权利突然提出这个房子A的主人不可以继续使用水井和车道吗?

或者如果邻居将来卖了房,新房主有权利阻止A的使用吗?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