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早上八点多,我停在楼下的车被同一栋楼十四层扔下来的啤酒瓶砸坏,车床被砸碎,车顶砸出一个大坑。当时我还在睡觉,是旁边楼上四楼的住户看到有人扔酒瓶打电话报的警。警察先跟我说,他们已经确定了酒瓶是从哪个阳台扔出来的,正在跟两个嫌犯谈话,问我是否起诉,说如果起诉只能以刑事理由起诉。我说我要先下楼看一下损坏情况再告诉她。
我看了车以后感到挺生气,上楼以后跟警察说要起诉,这期间警察已经又去了一趟十四楼回来。警察说有个问题,就是那个单元里当时有两个人,明显都喝醉了,但是不能确定是其中的哪一个人扔的,两个人都不说。我说能不能一起起诉,她说不行,不能进行“link charge”(好像是这个词)。也就是说,如果不能确定是哪一个人,就不能一起起诉两个人。警察接着说那两个人都很scared,都表示愿意赔偿损失。我就问警察建议我怎么做,警察说她建议接受赔偿,因为无法起诉。还说如果是她她就接受赔偿。我问他警察是否监督两个人进行赔偿,她说不能,就看那两个人能否遵守诺言。
接着三个警察就带着那两个人上来跟我道歉,两个人道歉很诚恳,说一定赔钱。我问两个人怎么赔,他们说通过其中一个人就可以,这时候警察补了一句,说两人一人一半,50%-50%。说实话我当时并不相信两个人会赔钱,我很厌恶那两个人,酒气冲天,我当时想,修车也就是一两百块吧,如果他们不给就算了,不想跟他们一般见识。
但是后来询了价,发现修车费用远远高过我的估计,而且如果通过保险公司可能会影响到我以后的保险费用,我才开始重视。但是我这两天联系那个人,一直都没人接电话,敲门也没人应。也可能是出去玩了,也可能是耍赖躲了。
我现在有点怀疑警察为了尽快抹平时情,可能跟那两个人露了口风,说如果确定是哪个人就会被起诉之类,但只是猜想。
现在衷心求教专家,这种情况下我还有没有可能拿到赔偿?警察说不能起诉,正确吗?如果不能以刑事罪名起诉,能否以民事理由起诉索赔?因为两个人说赔偿的时候警察当时都在场,可以作为证人。还是只能认倒霉?万望专家不吝赐教!
我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
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