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楼主有些钻牛角尖了

本帖于 2005-06-23 15:57:1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常在网上的谁没有发过几个觉得不错的帖子啊,如果想以此牟利,要么和传统刊物联系,要么和网站事先商量好,要么就是等出名了后媒体签协议。

如果安楼主的思路,文学城可以向楼主收费了,如果楼主在文学城发过帖子的话----名曰资源占用费。

还有新浪的编辑,如果他没有相关的培训或者经历的话,他的答复也未必是完全可信的。这种事情,涉及到法律法规,应该和新浪的当地的受委托法律人员联系,而不是和一般的编辑。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