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人盗用,在中国银行开申请了两张信用卡,

身份证是2003年我出国之前丢的,谁知道却在我去年回国生小孩期间,被人用来申请了两张中国银行信用卡(一张人民币,一张国际卡),然后透支了人民币4000和港币 4000,银行一直联系不上持卡人,半年后,根据我的身份证号码查到了我在中国银行的账号,把本连利息各5000多元从我存折上扣走了。
因为我在国外,于是让家里人去跟银行交涉。银行为了争取客户,在审理申请时不认真核对身份证照片,反而要我证明不是本人开的。还说根据信用卡章程,只要信用卡持有人在任何一家银行有存款,他们都有权利从中扣款 。
请教熟悉相关法律的朋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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