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2年底在上海闵行莘庄买的房,3房2厅,33万人民币。
楼主2005年已经在美国怀孕生子了,推测她的出国时间还要更早一些。
那时候的十万美金约等于八十万人民币,上海都可以买两套房了。
所以要说外人真的是说不上的。可能分财产的确是有所偏颇。
那么以后对父母就是责任和义务成对比,弟弟花了多少钱承担多少百分比,姐姐花了多少钱承担多少百分比。
但是要说楼主父母亏欠楼主,那真是谈不上的。毕竟能够在当时有拿两套房出来供孩子读书的家庭不会很多的。
很多父母宁愿买房也不愿意给孩子出国读书的,我当年出国也是很多亲戚说国内读个本科就好了。然后读硕士的时候他们又说,读完本科就可以了。
反正怎么说呢,家里两个孩子肯定有厚此薄彼的,但是撇开弟弟不谈,楼主父母真心没啥对不起楼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