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北京人,现在回北京被当成外国人,这就让我感觉很别扭。然后一提到财产继承问题,还要证明我是我妈的女儿,更反自然了。我当然是

我妈的女儿了。所有国家都这样吗?好像有的国家是双重国籍。我有朋友从欧洲来就是双重国籍。不知道这种国家继承遗产是否也要这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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