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群众把她选下去是一回事儿,发几百封控诉信又是一回事儿。前者与自己竞选相似,要有一定的组织和行动能力,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为了大家

而不是泄私愤。

后者白纸黑字地放在那儿,用词不当还会让人倒打一耙说是污蔑。若发匿名信,有多少人会相信是事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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