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老猫以及其他大侠给我支招,先谢谢了!!
我的一个房客到法庭上告我,说我去年5月14日去她的出租房子修理纱门时曾经用力摔纱门和我的工具箱。原因是她因为日期超过,而拒绝了我给她上的涨房租。
她曾经于去年9月就上告了,要求我赔赏她1000加币。法庭于今年2月开庭,开庭结果,她因为没有证据而没有成功。
现在她又再次上告。 我不知道这一次她还有什么方法,或者她会请一个律师帮助她赢得这场官司?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去年,我如以往一样,在年初给所有的房客发了上涨房租的通知。所有的上涨房租都是根据政府的租房委员会所发的计算表计算出来的结果。去年给她涨的房租是8加币。她于4月12日给我发了一个挂号信,说她拒绝涨房租。
收到她的挂号信之后,我于5月4日去政府的租房委员会申请由他们做最后的判决。
5月初,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厨房的纱门不好,需要修理。我就带上工具于5月14日去她的单元给她修纱门。在此期间,我曾经想和她再谈一下涨房租的问题。她说:对不起已经过期,今年不能上涨! 当时我就想:幸亏我去租房委员会做了申请。
去年7月,她给我打电话。当时我不在家,她给我留言,说她们家的洗手盆下水道堵塞(这个留言我是好几天之后才听到)。然后她就去买了疏通下水管道的化学疏通剂,自己疏通了。我们这个楼已经有40年的房龄,下水管道都是金属的。我根本不允许使用化学疏通剂疏通下水管道。因为就在2017年底,我刚刚花了1万5千加币更换了另一栋楼的金属管道,那栋楼就是因为时间的长久加上房客使用化学疏通剂,使金属下水管道严重锈蚀以至于靠地面的那一面几乎所剩无几,下水道中的老鼠天天跑出来,地下室的房客抱怨连天。所以我更换了所有的金属管道。也就是因此,我很不高兴,于8月24日去租房委员会告她擅自决定购买化学疏通剂,同时我还声明保留今后管道破损要求她赔赏的权利。文件副本我于8月28日用挂号信寄给她。(这场官司于2018年10月15日开庭,我赢了)
上面这件事出了之后,她于2018年9月5日给我发了一封挂号信,说我5月14日在她的出租房子修理纱门时摔纱门和工具箱,要求我赔给她1000加币。我没有理会。
9月28日,她去租房委员会提出控告。今年2月12日开庭,她没有赢得官司。
这个房客是一个单身老太太,根据原房东说,她从二十多岁就住在这里,现在已经40年了。当时进来的时候,这个楼完全是新的。
我们购买了这个楼之后,第一天,我们拿着公证人的文件,见每一户房客。她非常不礼貌,拉着脸,说“我不知道”然后就把门关了。之后她经常挑毛病,每次她打电话来说她有什么地方需要修理,总是一句话:紧急,特别紧急!哪怕是门铃不响,抽水马桶上水时间长一点(一次她告诉我抽水马桶上满水需要7分钟,那一次我给她购买,更换了4个不同的上水阀,直到最后查到是上水管的原因,修好)她都是一句话:紧急!要求我立即去修。
她嫌楼道里不干净。我说我是付钱请你们同楼的魁北克人打扫的,有问题你可以和他提。
她于2016年提出让我给她重新刷地板,我看见她进门从来不换鞋,鞋底的沙石肯定会磨损地板,向她提出为什么不像其他房客那样进门换鞋?她说:这是在我自己家,我不愿意换。我就问她:那么如果我给你重新刷漆,又能够持续多长时间?为此,她去租房委员会提出控告,要求租房委员会强行执行。但是两三年过去了,租房委员会一直都没有下文。
因为她是居住了40年的老房客,房租非常低。魁北克每年允许上涨的房租非常低。如果为了改善房客的居住条件,我们每花1000加币,每个月只能涨2加币,所以做改善生活环境的投资需要40多年才能够收回成本。所以对于一般房客,我只能做到保证维修,而不做改善。
也因为她是老房客,总是以老房客自居。凡是新房客有不和她意的地方,她都非常不礼貌。尤其是祖籍不是加拿大人的房客,她总是一副臭脸。也经常说我:你做事就像中国人,你(的行为)总是觉得你还在中国。完全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凡是她说的任何事情,总是说:这就是法律。好像她是法律的化身。
因为语言问题,特别是我们对当地法律知识的匮乏。我对她总是敬而远之,一直都是尽量不要把事态扩大的思想。
去年7月,我第一次去租房委员会对她提出控告,居然还赢了。这使她恼羞成怒,所以引发了后面的事情。
顺便说一句,上一次出庭,我准备了资料,想陈述5月4日和7月份发生的那些事(我都有官方文件)法官不允许我说,所以只是对5月14日当天的情况做了陈述。
希望大侠们帮我分析一下,如果她请律师出庭,我应当注意什么? 怎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