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爸爸是个非常没有爱心和责任心的人,否则法官也不会将全面的抚养权和监护权都判给我。

关键孩子的生父是个极其不负责任的人,孩子从小到达他在孩子生长花的气钱不超过一千加币,他从来没有照顾过孩子,一个月见一次孩子对他来讲就是做得非常不错了。我的孩子也不愿意跟他的爸爸。

如果他知道我有遗产要留给孩子,他还可以随心所欲的动用我的遗产,他绝对要打官司来要孩子的。如果即使他有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但他拿不到一分钱,没有好处他根本不会要孩子的。世上的人千千万,什么样的人都有,高尚的人和卑鄙的人都有。我是孩子的妈妈,我当然知道要怎么为我的孩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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