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情况:我和孩子他爸都是加州居民,孩子未成年。双方都有工作,我的收入比对方少几万,负担了家庭开支出一半以上。因为各种观念不一,几年前已将银行投资账户分开(但房子仍共同居住),尚未离婚。
请教的问题是,如果2018分开报税(married file separately), 可以按双方各自的收入支出报税吗?加州是community property, 按理应将夫妻双方收入/支出完全对半分报税,可为了避免再次为钱争执,报税时有个清晰的分割,希望用自己的收入支出报税(无关避税或少交税)。请问这样做可行吗?需填表格将community property转换成separate property 附在税表上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