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很难相信, 但我亲眼看到律师的微信回复“中国没有人身保护令”, 并且老人现在在医院接受心脏急救(心脏缺血,缺氧。。。

老人聘请的离婚律师居然不知道人身保护令,只好自己及亲戚联系法院,妇联寻求法律援助!

警察无视老人心脏疾病,连水都不提供,并吼她,逼她签下不追究当日施暴男法律责任的笔录。

老人正是相信法律,才向法院以正当程序申请离婚, 但是在离婚判决的过程中, 难道连在自己的合法住所都不能正常生活吗?在前两天我也将网上的人身保护令的条款及相应措施发回国,并建议联系妇联的援助, 尤其在被申请人具有其它住所的条件下, 保证老人不需要自己花钱住在旅馆, 没有听到任何对老人搬回原住所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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