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的反复考虑是:
criminal case 耗时甚久, 看来最好结局是, 尽早结案互不追究但能给我CRO令我心安. 可是目前不由我控制.
我事发以来精神非常受震荡而完全无法正常 function, 事发前刚好我被裁员, 双重打击, 现在由于这事件, 时刻担惊受怕怕他前来报复伤害, 并且, 不知是否前男友有依据可以以此反告, 及反告因被捕及案件对其造成的精神及财务损失.
目前我完全无心思精力与脑力及信心去开始找工作, 开始新生活. 所以如果能互相息事宁人就最好不过.
我担心如果继续, 首先时间会拖很久, 如他拒不认罪就会有 trial, trial 时我会被辩护律师咄咄逼人质问更加精神受伤, 尤其是我自认有错害怕被律师以此攻击, 甚至将来反告(我不应该继续看他手机短信而不及时交还, 不应拒绝立刻下车在他赶我下车两次之后 - )
下周我有机会与 DA 面谈, 我会原本和盘托出事发经过始末, 并告知我 concerns , 但我如果想退出但 DA 坚持继续的话, 即使我不愿意出庭作证,, 是应该可以 subpoena 我出庭作证的对吗?
如果 DA 同意不追究, 那么是否至少能够给我一个几年的CRO? 我的理解是, CRO 只能在定罪后才能颁发, 即使是最轻的不留案底的罪例如 disturb the peace. 如果完全无罪 not guilty, case dismissed then no CRO at all. 是否理解正确?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