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各位百忙之中抽空读完帖子,谢谢老猫,版主,大拿们。也祝大家感恩节快乐,希望大家平安顺遂不要有任何法律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美国绿卡身份)和两位合伙人合伙投资了一项生意。公司成立在三个人名下。公司名下有一块地(公司成立于Texas,地也在Texas)。当时买地的钱是我父亲和其中一位朋友出的,钱是通过中国打入我的私人账户,然后汇入他们公司帐户。也有通过我父亲另一个公司(我父亲自己的)打入他们公司。后来因为发现其中一个合伙人人品有问题,我父亲就想叫停这桩投资(这个有问题的合伙人没出任何资金,他负责提供技术)。想在找一个有这项技术的人在说。然后和另一个出资的合伙人商谈,这个合伙人也同意叫停投资。因为我们在纽约,当时那个合伙人是飞到纽约和我们谈的,谈完之后就飞回德州处理事情了。走的时候让我父亲签了一个Affadavit并且已经notarized, 内容是全权委托这个合伙人处理公司事宜。结果这个合伙人到了德州以后就人间蒸发,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后来我们透过各方打听到地已经开工了,这个合伙人背着我们和那个我们觉得人品有问题的合伙人一起启动项目了。也就是说这个合伙人骗我父亲签了让他处理公司事宜的文件,然后把我们踢出来了。
现在想问一下,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资?我父亲在被语言诱惑下签的文件是否生效?我父亲人在纽约的情况下,另一个投资人是否能以这份文件把我父亲从公司除名?如果那个人把我爸从公司里除名了,然后把公司注销了,把共同出资买的地转到个人名下了,我们能不能凭借当时银行的转账记录来追资?(银行转帐记录清楚的记录了我们给公司打了多少钱)现在我想要的是通过法律卖掉当时共同出资买的地,然后追回我们的投资(超过100K)。如果要起诉的话是不是我们要飞到Texas?
真心谢谢各位大拿了!我父亲现在十分后悔,没想到十几年的朋友会为钱反目。另外只是想听听大家的建议。如果真要诉诸法律的话肯定是要花钱请律师的。胜算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