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一面要等保险公司的回复,一面有几件重要的事要做:
(1) 要仔细审看你已有的医生报告(包括病假条和诊断记录等),看这些医疗材料有否把你对light duty 的需要和你的工伤直接联系起来了。 何谓“直接联系”?打个比方:如果医生报告说,那天的事故造成胸背肌拉伤,其所造成的疼痛使你仍无法返回本职(return to full duty),如今仍只能做light duty,这就可以算了。
(2) 如果所有医疗材料都没有把你对light duty 的需要和你的工伤联系上,那么可以预见工伤保险公司会抵制付出工伤福利。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你应该乘现在还有医疗保险,尽快去看你的医生,让医生给你做出诊断,在报告中澄清你目前的伤病情和对light duty 的需要与那次工伤之间的关系。如果你等到保险公司提出质疑才去做这件事,就会浪费不少时间。另外,如前面有些网友已经说过的,胸腔积液只是症状,不是病因,为了你个人的健康,不管你最终能否得到工伤福利,也还是要尽快找到病因,对症治疗。
(3) 你如今已经提出了工伤保险福利申请,保险公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做出答复(譬如有的州是28天),如果他们晚了,就丧失了抵制付出福利的权利。在有的州,他们甚至会丧失质询伤情严重程度的权力。如果真是这样,你应该在时限到了以后向你所在州的管理工伤案子的机构要求一个hearing,在hearing上汇报这个情况,请hearing 的主持人对保险公司发出支付福利的命令。
(4) 即便你的医疗材料明确了你目前的劳动能力的丧失和工伤之间的联系,如果保险公司及时答复了你的申请,就有权对你的申请(和医疗材料)提出质疑。如果保险公司是质疑你的伤情,就会要求他们自己选定的医生对你进行“独立医疗检查”。保险公司选的医生一般都是所谓专家,而不是门诊的普通内科医生。假定保险公司的医生否认你目前的病情和工作能力丧失同工伤有关,为了打赢官司,你可能需要有你自己的相应的医疗专家做出对你有利的报告。所以说,从保险公司抵制你的福利申请往下,你可能真得需要考虑雇请精通本地工伤法的律师来帮你处理案子。别的不说,保险公司和代表受伤者的律师都有自己愿意使用的医生,原因嘛,你懂的。另外工伤福利的种类和适用情况也是很复杂的,外行人很难自理。有些工会也有比较熟悉工伤法的人,从技术上讲,他们在正式庭审前的阶段也可以代表你,但是他们在法官(有的州叫commissioner)面前说话的分量可能会比不上业内知名的律师。法庭(工伤庭)也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人情关系也是有影响的。工会内处理工伤案子的人一般对本地的工伤律师比较熟,你可以请他们推荐一位最得力的来代表你。
(5)各州的工伤法都规定,雇主不得歧视迫害申请工伤福利的雇员。如果你的雇主因为你申请福利就给你穿小鞋,你应该就此向你所在州管理工伤的机构报告,请求制裁。工伤案子的这个方面也比较复杂,有专家帮你处理比较好。
各州的情况略有不同,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