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部分是因为你迄今没有书面报告工伤并申请工伤赔付,又还没有签署单位准备的工伤保险文件,其结果就是你的单位至今无法把你的事情转交给为公司提供工伤保险的公司,也就是说你还没有敲响工伤赔付的门。
所谓工伤保险文件,我猜应该就是一张工伤申请表。填写这种表应该不难,无非姓名, 地址, 受伤日期, 受伤地点, 受伤部位, 受伤过程, 雇主为谁等等,伤者自己填这种表的不在少数,如实填写就行。如果你真的没把握,请工会或律师帮忙也可以, 但是要尽快才好,否则你目前的困难无法解决。
只要你不走通工伤的路子,你的雇主就没有向你继续提供light duty的义务。当然,如果你使用的是你积攒的病假,雇主有义务支付你的病假工资,但这显然不解决根本问题,毕竟你如今连病假也没了。
当然了,也许你延续至今的病情已非工伤所能引起,也许保险公司对赔付会有抵制,但你如果连那扇门都还没有去敲,又怎么知道那门里面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