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审之前, 我认为刘*该死, 但是高院仅用3,4天的时间

就定案,好象更搞笑, 难道刘*就没有人权吗? 二审里的那些疑点全都排除了吗? 为什么没有充分辩论? 反正我觉得, 程序正义固然使一些人逃脱惩罚, 但是它是小人物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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