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律师信发过去,原卖家很不高兴的签了字。我与卖家的合同到此结束。浪费几个月时间,浪费房检,惹了一肚子气。
对于那个超级喜欢的房子,就在我要等原卖家签字release我时,有一家3口去看房,当天就出了offer !
我们这里,有不成文的业内规矩,一般来说,1个客户只能有1个购房合同,如果你没有彻底的从上一个合同中脱离出来,别的listing agent也不原意卖房给你,不是对方不想挣钱,而是要保护双方,不想让客户陷入潜在法律纠纷里,万一第1份合同的卖家发疯上法庭最后法官强制让我买房呢?! 虽然心里认为自己是安全的,律师也认为原卖家再折腾没有法律依据,但是,万一对方是恶心的人呢? 我还是想彻底了结之后再出新的offer。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那套房子还有别人看了。 listing agent打电话告诉我有人看房时,我说听天由命吧! 过了1天,listing agent 告诉我,有人出了offer, 但要求3 个月后 close , 房子owner不想拖那么久,就拒绝了,我还有机会,so far so good。 我已经没有relieved 那种感觉了,长时间精神紧张之后我麻木了,爱咋咋地吧。。。。
原卖家签字realease后,我马上出了新房offer, 因为价钱早已经谈好,几小时后房主就签了字。 房检很顺利,找了个从70年代就设计/建造 民宅的工程师/房检师,严谨的很,他说这房子very solid,是现房主的爷爷亲自建的,他爷爷生前是我们这里建筑协会的会长,旁边一个州的大学体育馆就是他爷建造的。
呵呵,经过一番折腾,终于买到了心仪好房: 地点绝佳,房子骨架也没的说! 呵呵呵:-)
其实买房卖房本是一个开心的过程,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都是reasonable 靠谱的人。如果人不行,万万不能做交易。第1个合同我的卖家本想买房,为啥出了5次offer人家就是不卖给他们呢? 仅仅是出价低的原因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