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猫

昨天回复您的帖子不知道为什么最终没了,当时没有重复发,是想算了吧。觉得无所谓做口舌之争,因为谁也不可能照着书本讲话,或者认真揣摩听者的心思。但还是好奇您这生气的出处究竟在哪里,还能记得是什么时候我说了什么,这才发现是因为这个。如果你看了上面这个,我万一写的够明白的话,就应该看到这个律师确实是连时间先后人物关系都没有搞清楚,就给我提出很多不必要的建议。后来在我一再强调前房东已经卖掉了房子,而我是跟继任的房主在交涉,他才发现是自己搞错了。当时情况紧急,耽误了好几天。我花了钱请律师,说实话我花1000和花500真的没区别,但是律师难见电话永远留言,一个邮件来回要耽搁一两天,真的比政府还官僚。这当然只是我和他之间一个插曲,还有好几个类似情况。总之,这件事只是一个简单的easement的事情,而且我之前做足了功课,提交给他全部的资料甚至是结论,他其实只要审核而已,给您做可能一天搞定,他给我足足弄了将近一个月,指东打西,最后回到我给的原点。

而且,实话说,昨天看完您帖子,我才分析您和柠檬是律师,哈哈,之前只是看人家都问老猫,以为您是有经验的热心网友而已。就算我真的就事论事说了律师的问题,我也是针对我用的律师和他的问题,并不是针对这个行业,您何必揽上身?就像人家经常说国外的中国人有这个那个问题也不是说所有的中国人有问题,也不是说我们不爱国。如果一个律师或者专业人士,在从业的时候,连我们这些外行都觉得说服不了,那么这种律师确实是除了空有一张文凭,为了一份生计而已。您想必也不是认同律师这个行业的所欲人吧?就比如纽约那位“很知名”的华人大律师。律师也是人,也有水平高低,完全没有必要SENSITIVE,也或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正是不巧遇到这样的可能水平比较低律师或者因为CASE比较简单不上心,让我觉得他还不如您和其他网友专业和热心,这才来论坛求教。对于您和其他网友的热心回复,我想不仅仅是我,包括其他来论坛咨询的网友都是心存感激的。

但是再退一万步说,网络之地,为了大半年前一句话一个不认识的偶尔冒泡的人,浪费这么多脑细胞去记着,我也真的觉得没必要。我来论坛少,不是很了解您这种风格,希望你所发表的只是开玩笑的话吧。生活本就不易,何必自寻烦恼?真心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开心。不管您真是律师,也或者就是热心网友,对您之前的回复,我都一并真心感谢。万一哪句话又得罪了您,请相信,我没有当作法律文书仔细斟酌,完全是随想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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