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步都需要书面通知

假设没有租约,每月都是一号交房租。

需要提前一个周期给他书面通知结束租约,也就是说,5/1通知他,他应该6/1搬走。你5/2通知他,6/1不到一个周期,所以他可以拖到7/1搬走。

到6/1或者7/1租约结束,他不搬,他成为holdover tenant,这样你才可以开始驱逐。

同样,发三天或者5天书面通知,然后去法庭开始案件,等等。

这是泛泛说,没有研究纽约市的特殊法律,肯定还有很多细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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