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人读了我的文章,我正纳闷儿呢怎么你这号儿的还没出现。

本帖于 2005-04-26 07:32:3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我整篇文章讲的内容其实是许多人经过详细讨论之后共同得出的结晶,经过了无数的论证和IRS的证实,我只不过把它们系统化罢了。

其实你郑重指出的这个问题早就有个别人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说得个没完没了,显得办事特别认真,读文件特别仔细,特别有智慧的样子。

懒得跟你再多说什么,就讲一句话:税务局(IRS)的所有文件中提到Residents的地方都是指的税务上的居民(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如果它要强调的是Permanent Residents(Green Card Holder)的话,就不是这么个说法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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