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2016年三月底被裁员,申请了失业保险。最近接到EDD信件说他们多付我一周的钱,要求退回。
- 最后工作日是3/31/2016。
- 网上申请失业福利是3/27/2016。
- EDD说因为我三月底的最后一周仍然在工作且有收入,那周的福利钱要收回。事实是他们那周虽然有错误地算我钱,但第二周算我grace period, 没有钱,第三周因为和第一周抵消,也没有钱。所以我总共收到26周的失业福利,并没有多拿。我的Edd 网上payment 记录和Bank of America 福利卡的记录都证实了这一点。
- 我有填写他们的表格,表示不同意我被多付,解释了原因,并付上edd网上记录,bank of America福利卡记录,那几个月我的银行单子,还有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 结果是我的申辩被打回,EDD仍然坚持我在三月底那周多拿钱,而完全不在乎他们的职员已经在后两周纠正了之前多付的情况。感觉他们根本没看我附上的资料。
请问现在怎么办?我分别有跟EDD local office, 信上电话联系过,他们都说不负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