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議樓主联絡業主委員會

如果有, 業主委員會又明白是管理公司的錯,應當指示管理公司停止出庭. 現在樓主要寫信給業主委員會, 要求管理公司自己負担這筆律師費. 

管理公司只是聽命於業主委員會.所以作為業主, 一定要争取加入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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