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academic integrity committee serve过很多次。它是在正式裁定学生作弊并给予处分之前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对有争议的作弊事件,不经此程序,学校是不可随意处分学生的。通常在hearing上,有committee成员,还会邀请一不相关的学生参加以保证做裁决的出资者客观。hearing通常先由老师列证据陈述为什么他/她觉得学生作弊了,并建议给予什么处分。然后老师离席,由学生陈述,出示证据为什么自己没有作弊。最后相关人士离席,由委员会成员们裁定学生是否作弊并做出处分。
所以,如果你侄女没有作弊,她一定要参加hearing,否则委员会会只听老师的一面之词。她一定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作弊,逻辑一定要清晰。有必要的话把相关证据复印几份,发给委员们以示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