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这样合法吗?
他同意,你同意,当然合法。但是申请不能作假。如果要求director是股东,你必须持股(哪怕是一份股)。
2. 如果公司有意外发生,比如旅行车出事故,旅客受伤或死亡,我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多大的责任?
一般只要你的财务和公司财务没有接触,不会追到你的身上。但是免不了官司。尤其是在美国出的事,你朋友在加拿大,一跑了之,苦主只能来告你。你虽然最后可能不用陪,起码要应付官司吧。
3. 公司的经营好坏会涉及到我本人吗?比如公司亏本了,我的房子会被涉及到吗?如果职员要告公司,包括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福利等等,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同上,见2。
4. 其它一些我需要注意的问题?
最好不要做,起码不要义务做。你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做,你需要敦促公司把保险买足,这样你才可以做。否则,你可以随时辞职,然后通告州政府。
只要州政府注册部门公布了你的辞职信息,以后出事,你就没有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