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加州。房东是中国人,早前每年还会来个一两次,现在三四年没来过了。三房,主卧他们留着,另两个房间出租。我搬进来时的室友A是他们的熟人,已住多年,我把她当房东,每月交房租给她。等于是她照看房屋,处理所有账单之类的事情,每年结束和房东结账。除房租外,房客负责水,电,煤气和网络费用;其他的,如垃圾,座机,HOA Fees及必要的维修费用都是房东出。我们的房租很便宜,据A讲房东每年都要倒贴。A和我的Utilities 也是半年或一年结一次。每月房租我多交$50,结账时A给我一张表格,列出每项支出,二人均分。房东弟弟时不时会来,住半年几个月的。他在的月份utilities三人均分。每次收到A的单子,我都开支票把balance 给她。算下来这些费用平均每月七八十吧。五六年一直如此,和谐相安。
后来A搬走了,房东让我负责照顾房屋,找房客(我完全义务,没拿一分好处费。享受低租金,好社区环境,和房东不在的自由,我不介意免费帮房东。从住进来屋里院子卫生都是我打理,A很懒,我没计较过)。C在2015年2月入住。白女。其父的中国女友看到报纸广告打给我。看房,当时之前的房客B还要10天才走,跟他们说了。C当天就要搬进来,说先住另一个房间。因为B之前空了一段时间,房东就着急,加上主卧偶尔会有他们朋友住一下,他们都乐意,我同意C第二天搬进来。晚上回去得知她选择睡地毯上,因为她的狗跟她一起睡。后B走,她自己搬了进去。我下班回去她已差不多搬完,还帮她把她的梳妆台搬进去。她说B在床下塞了很多饭盒,我没看到。B只在这里住了两个半月。
糟糕的两年开始了。各种脏乱差,影响到别人的时候我才会说一说她,每次她都不承认,千奇百怪的借口理由和反咬一口。略举几例:出去遛狗不带塑料袋,HOA Director打电话给我让我提醒她。期间房东弟弟的朋友一家三口从外州过来暂住(房东弟弟一周后也来了),第一天开始他们就杠上了,一个多月不时冲突,双方都有责任。极少打扫卫生却声称只有她在“keep the house cleaning”。把我的吸尘器用坏两次没说一个对不起,跟本不承认,还说没用吸尘器吸她的房间。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狗味满屋都是,每次提醒她她都不承认,一找理由二给我安莫须有的不是。小狗很老,两三个月后就再没出过她的房间,发现她经常几天不换狗Pad,还好几次把狗Pad塞到厨房她的垃圾纸袋,放在冰箱旁边。汽车漏机油,三个纸箱浸满了油,都快流到车库门口了,说过她几次,不清理。其他太多,说不过来。
无法忍受,房东也不想让她住(从弟弟那里了解到情况),于是通知她搬走。现在问题出在两方面:1. 30天还是60天notice。 2. Utilities费用。
没有合同。我们所有人房东都没有给过合同,她也没有,也没要过。当初进来我收了她400押金(按房东意思押金都可以不要,我想必要,收了400.),和第一个月房租,总共收900.
先说Notice:书面通知给她30天搬走,也就是2月9号(满两年)。她找了地方,但要到3月9号才available. 先是想让我同意她多住一个月,因utilities还没付,我没同意。她去了city,带回来两页纸给我,说住超过一年一天,就得给她60天的move out 通知,我的30天通知“illegal”.
再说utilities: 房东原计划房费$450,(水电煤网络我们自己付,前面说过平均大概每月七八十),房客B既如此。因一段时间没找到合适的人或有人合适却觉得最多$500接受,于是房东同意$500全包,其中100是费用,最后实际算下来剩余的是房东的,如此,C住进来。一年结束utility部分剩余300多,我都结算给了房东。第二年开始前房东告诉我回到原来的方式,utility 部分与他们无关,我们自己付,固定房租$450. 我告诉了C, 她当然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没有书面的东西。我按传统,每月仍收500,其中450房租,50费用预付, 详细最后结算。1月9号是付房租日,8号我把utility summary留给她(11个月的水电煤,水10个月,她的balance只有90几美元),注明第二天和房租一起付(我们很少碰面,我留在厨房她必经之地),并把所有账单放那里她可核对。她现在拒绝付我。过程如此:
告诉她utility 单独计算后两天,她对我说,主卧厕所漏水,并到车库指给我看,因为她要付一半费用,她要让我知道漏水(她不说我还真不知。车库顶靠墙边有一小洞,有水渍印,地上是干的,但能看出两巴掌大小的水印)。跟房东弟弟说了,房东是不到不得已不批准维修,我后来查看过几次,偶尔有点湿水印,多数时候是干的。
1月9号,她说她爸想知道为什么水费那么高,而且我不能头一天给她,让她第二天就付,“That's $100!”。她每天洗衣服。夏天的T-shirt都会一衣一洗一烘,被我抓住几次。
第二次,我应该每月跟她结,不应该等到一年结束。
第三次,她爸要看账单,给她了。看完回来完全不承认,说当初说好500全包,为什么现在要钱,说是第二年的变化,不承认。
第四次,她可以“给”我九十几块,换取我同意她多住一个月,要么,要我等律师的信。
我的问题是:
1. 没有合同,对谁不利?必须要给她60天Notice吗?
2. 我可以把这九十几块还有后边一两个月的费用从押金里扣吗?钱不多,但我没义务为她付费。
3.她会告我吗?她是那种收入很低的。以前经常迟交房租,或欠一部分,有短信为证,还有她撒谎的一点证据,脏乱差的一些照片,其他没有任何证据。
4. 想让她2月9号就搬走,有什么办法?
5. 30天Notice中说她要professional clean 她的房间,卫生间和车库(她的一边)。事实上hall way, stairs 和楼下客厅到处都是狗毛,后悔,应该要求她全部clean.
6. 她未经允许穿房东的拖鞋两年(一只已经穿破),用坏我的吸尘器,万一她get nasty, 值得提么?本来没想跟她计较,坏的吸尘器我已经扔了。好多我说过的她说没说,编出一些话说是我说的。很糟糕的一个人。
急求高人指点。对不起写这么多,因为不知道那些信息必要。请版主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