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因为工作所以要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合同是一年的,到我们搬走还剩4个月。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问了房东,房东说提前终止需要30天notice 和扣掉押金。但是合同是加州的租房合同模板,没有写的这么具体。现在我们给房东发emial,给他邮箱里放notice,他都置之不理。他留在合同上的电话也是假的,唯一联系他的方法是email,但是他不回也没有办法。这种情况下,请问有什么办法表明我们已经给了正式的notice了。他不跟我们讨论,我们也没有办法张罗sublease。还有最坏的结果是不是损失4个月房租加押金? 如果上小额法庭的话,有没有可能减少一些损失?我们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如果单身老猫能给一点提示,我们将感激不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