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理解你对他们忽悠的生气,我对他们的理解是:司机没指着能收到小费,然后就对搬家公司坐地起价,公司就想法从客户身上收。
现在是搬家公司把这些都加到费用里了,比如大车换小车另外收费多少;没有电梯额外加收费多少;超过50米加收多少费用;。。。。。。
关于搬家费用报销和报税,报税时我以前是不用提供发票或收据的,保留是为了万一政府要求提供;工作中我处理任何运输产生的费用和其他一样都要有发票(invoice)才能给服务提供商付账,因此我认为应该继续追下去拿到发票要个结论即使搬家公司不理,但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本来想来这里问问专家们的看法,弄清楚理上哪对哪错,法上又是哪对哪错。可是发现自己错了,需要继续修炼“难得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