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像是两种情况的可能,1. 天津同学本来自己要买房,为了帮助河南同学,用河南同学名义买而已,那当然所有的损失和收益都

归天津同学。

2. 钱是天津同学借给河南同学买房的,那样属于借贷关系,收益与天津同学无关,但是河南同学应该付利息,看着同学关系上年息百分之五起码。

估计两边当初没有什么书面协议,所以有点说不清了。但是无论如何河南同学只还本金是不对的。

可以看看房子一直是谁住的,如果是天津同学住,自然就不是借贷关系了。如果空关着的,就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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