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至少我见过的bylaws关于噪音的定义,无论前面具体到什么程度,最后都会加一句从句catch all, 就是只要打扰影响到到邻居正常生活的都算噪音。比如,楼上穿着高跟鞋在木头地板上走路的声音,即使不是深更半夜才走地板的,但楼下的邻居很可能就会complain上去。那声音论分贝肯定不大的,但真的是很讨厌。所以很多condo里有要求rug或者carpet 覆盖百分之多少地面的要求。不是谁对谁错,就是影响到人家了。又比如,初生的小孩子半夜啼哭,即使违反了quiet hours,一般邻居也不会郑重其事地向上抱怨。因为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忍就一个字。但如果是小孩子三天两头甚至一天几次地在楼梯间里大声喧哗,在你来说也没做错什么,但对别人来说,这个噪音不必须,他们不想忍。还有就是你可以了解一下多少人去抱怨过你了。如果一个人在抱怨,这人多少有点敏感。如果一大帮人在抱怨,你心里也应该有点数了。我在纽约住了很多年公寓,忍受过别人家孩子的噪音,自己的孩子也在公寓里度过婴儿toddler时期,所以两头都经历过。有些事不能太较真。在没法搬家的情况下,互相体谅容忍是上策。
这真的不一定。你得看你们condo 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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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谢谢。我们这里city的bylaw我也看过,小孩的声音属于daily noise。 我儿子即使在走道里走的时候发出点声音,也 -荒无人烟- ♀ (0 bytes) () 06/05/2016 postreply 10: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