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方便是应该的,但是毕竟他们不对在先

本帖于 2016-06-02 10:47:0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ttt8966 编辑
回答: 确实有时候做泼妇比较爽快慧惠2016-06-02 09:56:40

还这么气势汹汹的上来就破门而入,打骂撕扯的而致人轻伤的,在一个法治社会,不逮捕他们真是便宜他们了。他们这种做法的确应该称为烂人了。

我有一次去学校交作业,车停在楼的后面,平时没什么车的,去四楼,跑上去的,前后也就五分钟,下来看到有校警在开停车罚单,我怎么办?自认倒霉,难道我应该生气,上去撕咬她不成?

所有跟帖: 

下面的例子跟你这个不同,警察是工作,下面那个是邻里,要友好相处。 -goingplace- 给 goingplace 发送悄悄话 goingplac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2/2016 postreply 11:52:57

我现在很多事情上面已经不太坚持对错,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308 bytes) () 06/02/2016 postreply 16:17:38

俺组里老美管这类想法叫做O-L-D syndrome。 叹气。。。 -hello2002- 给 hello200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02/2016 postreply 20:24:28

没说错,哈哈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2/2016 postreply 2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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