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自己经历的第二件驱逐案子,但这件和第一件完全不同,因为对方律师的向法庭提出的要求也不同

第一件驱逐案,我去年已经写出经历贴在站内,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这一件驱逐案,和第一件驱逐案不同。对方律师对lease上的条纹作吹毛求疵的挑剔,比如,房东是否将租客条例用钉书机订在合同上(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还不行,因为租客在法庭上抵赖没有收到),再比如,5天的notice是我亲手交给他,但因为我自己经验不足,我没有拉上一个证人或者照相,所以租客在法庭也抵赖没有收到。此外,芝加哥转门有几个专业律师为了钱,完全可以无视租客不缴租的行为,而很专业于为租客开脱谈判。因为考虑到再次出庭将会拖很久的时间,而且房租还是要不回,所以我当时同意庭内协议让他5月20日离开。我也特此友情提醒各位房东朋友,我们在驱逐的每一个步骤,最好都有证人或者照片。因为职业赖租客,就是靠撒谎而生存,这是他们的专业。这些赖租客专门找那些能保护他们的职业律师,这些律师是为了金钱而生存,这也是他们的专业。作为房东,只能尽量做好自己能做到的,其他的就让他们因果自负吧。一点小小的教训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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