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问
谢谢各位的回答.这下我放心了.LG的税就在寄1040时补上就行.但还有一点我不明白.因为我持H1B来美在大学工作头三年免税, 我们是应该分开报税吧.但是我们有个联名的储蓄户口,那上面的利息该谁CLAIM呢?俩人对半开?盼指教.谢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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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 利息就那么点, 对半开合理, 但如果你是主开户人,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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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2005 postreply
19: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