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理解的插入和脱下衣物都是基于一个成年人的完全性行为中会有的举动来解释想象露阴猥亵犯罪场面。

插入的概念,医学案例有女性怀孕分娩之际,医生发现她的处女膜居然完整。也有人去医院主诉不孕,医生详细询问细节,才知道男方没有完全整个性活动,只是浅层运动。

在仓促情况下,害怕被发现的心理下,嫌疑犯不会像正常情况那么做,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成人日常经验植入非常状况进行推理。

第二,关于衣物脱下,仍然不要把你的“从容不迫”生活场景植入,绝大多数性犯罪场景中,被告方的衣物没有被“脱下”(通常人们会自发脑引申到睡觉脱衣状态),而是“推上”和“拉下”。一来是罪犯“急不可待”,二来是恐惧心理。

第三,关于“逼真”概念,

对一个六岁孩子对不常见事物的绘画给予逼真判断的标准,不是工笔,不是写真,基本要素合理,就是逼真,如果叫一个三岁孩子画,他即使画出三个头长在一条根上,但如果他描画出了勃起的龟头,甚至只是头略大于茎部就是逼真了,那三个头的描述是他心理内部对这件事情的感受表达.

孩子有删繁就简的天赋,是一种人类文明太成熟后被减弱了的动物本能,在幼儿时期仍然用这种表达方法,因为他们不需要细节,只画冲击视觉的梗概。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