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南方富裕小镇上一个年轻女孩嫁给了镇上一男孩,婚后即得一子。男方家里有钱女方家一般。男方的母亲有经济实力且非常强势,男孩收入要上交,平时主要由女孩养家养孩。男方母亲怪女孩结婚带过来的钱未上交便百般刁难,女孩几次哭回娘家。女孩娘家尝试调解,无果。小两口也试着自己过,但架不住婆婆不停骚扰。男孩软弱且无经济实力,不敢和父母抗衡。此为背景。
以上段落是个误导。夫妻如何过日子是夫妻的事情,只要女人没有离婚,她对现状就是同意,就没有什么好说的。所以如果日子不好过,一定要坚决尽早离婚。结了婚就生了娃,就不是女孩而是女人,要为自己做主,为自己的孩子做主,不要天天还做被人养的女孩梦。
不久前男孩酒驾肇事撞死了人,要罚一百万以及坐两年牢。男方家里拿得出这一百万,但一定要女方也出一半。女方不肯,于是男方家长用自己孩子名义四处借债一百万,成为小两口婚内债务。这事成为压倒女方的最后一根稻草。女孩即使与男孩尚有感情,愿意维持婚姻,但男方家长所为实在令人齿冷,也不愿自己后几十年都被婆婆虐待。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即使女方愿意带孩子净身出户,也要背五十万的债(已咨询律师)。对女方来说,这个婚姻似乎已成死局。请教各位智慧的网友,此局何解?
感情不好,不等于女方没有义务。国内的伤害刑事案,大概是赔偿一笔钱换取从轻判决。所以,作为妻子,作为孩子,难道不希望丈夫爸爸少坐几年牢吗?即使离婚,难道妈妈再也不让孩子早日见到爸爸?(我听说中国式离婚好像就是这样,离了婚远走高飞孩子就见不到另一方,这在美国看是不正常的)所以,付五十万,女方也是得到了一些利益。
此帖的所谓死局,在于这句错误的假设:“即使女方愿意带孩子净身出户,也要背五十万的债(已咨询律师)” 其实女方大可不必净身出户,男方已经入狱,法院还不至于把孩子从妈妈手里夺出来给奶奶带 ( 若是于此,真正是拍案惊奇了)。所以妈妈必须带小孩,那么法院判决应该会给妈妈多一些财产和费用。不知道小两口名下有什么财产,变卖一下,大概可以争取到净身出户,不背债。
咨询律师,不能只问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以上也要背五十万的债(已咨询律师)的话,估计就是问一个孤立的问题问来的,而不是请律师设计一个全面的策略。如果你唐突(或者托人问,或者不愿意透露更多细节)而只问一句话,律师的答案当然是婚内债务夫妻都有责任。所以这种事情不能自己操作,而是应该请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