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上的孩子,他想做什么,美国法律根本不让你干涉。学校, 医生根本不跟你谈。只能靠劝孩子听你的建议,你没有办法“管”。
想知道孩子的病情,需要他签字,想知道孩子的学习情况,需要他签字,想知道孩子的经济情况,需要他签字,想让孩子转学,休学,需要他签字。他要去外地的学校上学,根本不需要你同意。这个社会就不让你管。除非在经济上卡,可是我敢吗?我舍得吗?
这就是我要说的Catch 22, 即使他有mental problem也必须他自己作出正确决定,而mental problem的定义就是无法作出正确决定。
如果你有18岁的孩子,你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