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遇到了一个红脖子

当初我要付他400刀,要求他留下地址或公司名称,我好将来报税。结果被拒绝,要求我直接付现金。我说可以付现金,但仍需要地址,结果他甩下句话说法庭见,到时让我出3000刀。
上法庭时他果然要求3200刀赔偿,最后法庭只判了400刀。结果发现他给法庭的地址是PO Box,还不work。法庭有他的地址,他后来也给我了一个,结果还不work。

所以我高度怀疑他是否会愿意配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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